淮委召开黄淮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方案编制工作推进会

2020-06-14 08:03
       为加快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方案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6月10日上午,淮委在安徽省合肥市组织召开黄淮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方案编制工作推进会。淮委副主任顾洪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黄淮地区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实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国家水安全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护地下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方案的编制工作,为推动黄淮地区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按照水利部的要求,淮委负责黄淮地区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方案编制工作的复核和汇总,黄委、海委为配合单位。黄淮地区纳入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的范围涉及淮河、黄河、海河3个水资源一级区,共涉及安徽、山东、河南3个省级行政区的22个地级行政区。淮委对此高度重视,及时进行研究安排,确定中水淮河公司为技术支撑单位,承担复核和汇总工作。推进会上,河南、安徽、山东三省水利厅水资源主管部门介绍了落实水利部文件要求工作开展情况,交流了近年来本省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方面的成效和存在问题。中水淮河公司汇报了黄淮地区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方案编制工作计划。与会代表围绕工作计划安排和有关技术细则进行了讨论,黄委、海委代表交流了在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方面的经验做法,表示全力做好配合工作。针对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节奏快,会上建立了工作联络机制,明确了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
       会议要求,淮委和三省工作组要更加有效运转起来,要归纳整理有关技术问题,抓紧与水利部水规总院进行沟通咨询,更好地指导推动工作;各工作组要同步开展基础资料收集、表格填写、报告编制等有关工作,确保按时提交最终成果;淮委节约保护处作为组织协调部门,要落实责任,发挥联络机制作用,积极协调推进工作,委有关部门单位要主动配合,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任务。
       淮委水资源处、节约保护处、水文局和中水淮河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来源:淮河水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