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有效发挥水资源税经济杠杆作用

2026-04-29 10:05

2024年12月1日,江西作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正式启动“费改税”。试点一年多来,这场变革如何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撬动全社会节约用水?江西以一系列特色做法与扎实成效,给出了答案。

“江西的改革并未简单照搬既有模式,而是结合本省实际,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形成了独特的‘江西打法’。”江西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处长田承伟介绍,这场从“费改税”的深刻变革,通过一系列富有地方特色的制度创新,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

从制度设计来看,江西借鉴财政转移支付管理中的“基数退坡”思路,创新性地分三个阶段设定全省公共供水管网合理漏损率:2024年至2026年为12%,2027年至2028年为10%,2029年起严格降至9%。这一渐进式目标设定,既给了供水企业技术改造和管理的缓冲期,又清晰传递了持续压降漏损、提升供水效率的长期政策导向,体现了管理的科学性与前瞻性。

技术支撑也是关键。江西依托“水资源+税务区块链”平台,建立安全可信的数据共享机制。“我们累计向税务部门推送取水许可、计量设施等全口径涉税信息3.2万余条,为税务部门精准识别税源、准确核定税额提供了实时、权威的数据支撑。”田承伟介绍。

一系列扎实的举措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成效。2025年,江西省共征收水资源税4.64亿元,较改革前同期增收0.44亿元,增幅达10.5%,高于全国平均增幅。更值得关注的是,江西实行了省与市县30%:70%的税收分享比例,省级每年向市县下放收入超1亿元,极大调动了市县保护水资源、加强征管的积极性。

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尤为明显。2025年,全省城镇公共供水地下水取水量同比下降9.26%,其他行业地下水取水量降幅更高达40.2%,累计节约水量超过930万立方米。同时,江西给予9家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企业20%的税收优惠,全年减征税额超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