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地下水水位止降回升
2026-05-26 16:53
根据最新监测结果,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超采区(包括已销号区域)地下水水位实现止降回升。2017年以来,宁夏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压减地下水超采量7653万立方米,超采区面积缩减至518平方公里,数量由7个降至3个。
宁夏划定39个地下水管理单元,明确各地、各行业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管控目标,对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自治区地下水取水量由2020年的6.14亿立方米降至2025年的5.29亿立方米,持续控制在国家分配指标以内;实施水资源税分类分区差异化征收制度,对超计划取用地下水行为加倍征收水资源税;健全地下水水位监测站网,建成地下水水位监测站点1024处、地下水取水在线监测计量设施4042处;开发地下水数字监管平台,地下水开采量监测计量率超90%,建立地下水水位预警制度,按季度对各市县地下水水位变化及取水总量情况进行通报预警。
针对重点区域,宁夏2021年以来关停贺兰山、六盘山、罗山“三山”区域地下水井1389眼;建成银川都市圈西线及石嘴山超采区沿线水源替代工程,全面关停银川市南郊、永宁及贺兰县城市水源地。银川市城区294平方公里超采区销号,石嘴山市4个超采区减至2个。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