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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利委员会完成委管取水工程(设施)整改提升和“双随机”现场检查

2020-09-03 14:00
       近期,为进一步加强流域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长江水利委员会派出多个检查组完成了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南、湖北、陕西、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80个整改提升和“双随机”项目现场监督检查。 
       长江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整改提升工作是水利部在长江流域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已列入水利部对长江水利委员会的督办考核事项。自工作启动以来,长江水利委员会在监督检查中首次尝试将取水许可监管“双随机”和委管取水工程(设施)整改提升相融合,对2019年核查登记存在的215个问题项目中随机抽取90个项目开展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各检查组根据分布情况,制定周密详细的现场检查计划,认真落实各项任务。 
       下一步,长江水利委员会将对整改提升工作中尚未落实到位的项目加强跟踪督办,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故意拖延整改的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抽查新发现的问题向社会予以公示,并限期整改到位或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