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正式启动

2019-04-04 13:47  来源:水利部网站

近日,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长江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启动会暨技术培训会在长江水利委员会召开。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出席会议并作启动讲话。

魏山忠指出,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核查登记工作,鄂竟平部长在今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作出明确部署,将其作为水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取水工程(设施)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手段,贯穿于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配置调度的全过程,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长江流域先行组织开展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是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的重要措施,是全面推进水资源强监管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基础,对加强长江流域取用水管理,促进流域水资源合理开发、节约保护与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核查登记工作取得实效,为全面规范和加强长江流域取用水管理提供支撑,为下一步全国铺开核查登记工作积累经验。

魏山忠指出,长江流域已建、在建取水工程(设施)数量庞大、类型多样。本次核查登记范围和对象为长江流域(不含太湖流域)内所有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取水工程(设施)。长江水利委员会和各省(区、市)水利部门要明确工作内容,准确把握工作要求;明晰工作范围,做好核查对象识别;查清基础信息,做好登记入库;注重简便高效,依法依规整改;及时总结经验,深度剖析问题。

魏山忠强调,本次核查登记工作涉及范围广、涵盖工程类型多、数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长江水利委员会和各有关省(区、市)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强化技术支撑,保证成果质量;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强化成果应用,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推进长江流域水资源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确保2020年6月底全面完成核查登记任务。

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马建华表示,长江水利委员会将按照水利部党组的要求,举全委之力,积极做好与流域内各省(市,区)水利(水务)厅(局)的沟通协调,做好核查登记工作过程中的表格填报、系统操作、分类整改等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撑。长江水利委员会将成立核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长江水利委员会核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按照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稳步有序推进。

水利部有关司局和单位负责同志,长江流域19个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分管领导、水资源处负责同志及核查登记工作技术负责人,长江水利委员会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及技术负责人,黄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松辽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等6个流域机构水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